市食药检院刘新梅所长获南京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2 / 01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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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发文《关于表彰劳动模范的决定》(宁委发[2021]40号),市食药检院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刘新梅所长被授予2021年南京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南京市劳动模范推荐命名工作每三年一次,本届劳模推荐时间为2018年至2021年期间。
刘新梅所长一直从事食品安全监督检验和风险监测工作,先后担任全国罐头食品、休闲食品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入选江苏省 “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她以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为己任,带领团队持续提升检验能力,获批3528项参数检验资质,全面承担国家、省、市、区四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担国家总局全国糕点、饼干食品抽检监测牵头机构和南京市局食品安全抽检秘书处工作,为人民饮食安全严把质量关,带领的食品所团队在2020年获得南京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在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同时,她还积极投入到科研创新中。工作以来承担或参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南京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等各级科研项目20余项,制定总局食品补充检验方法、行业标准和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等6项,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3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5项,科研成果转化为南京市乃至全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人事科(党建监察室)